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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相关须知
日期:2018/12/5 
一、录取院校、录取原则与录取体制  

(一)录取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正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2018年在渝招生计划的各类高校,方可参加我市组织的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  

(二)录取原则  

我市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将严格实行划线录取和计划管理,院校录取新生必须坚持“在招生计划数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体制  

实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管理、市教育考试院实施监督、招生院校负责的体制。凡有考生的投档成绩在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录取场根据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院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注意对专升本考生专科基础学历的资格审查),提出拟录取新生名册;经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由院校按录取新生名册核发录取通知书。  

在录取过程中,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招生层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  

二、投档原则和投档办法  

(一)投档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及顺序,严格按照各院校的招生层次分科类进行投档;各科类均按照专业执行计划的11投档;投档人数中含同分段考生。  

(二)投档办法:按照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的批次进行投档;批次投档前,要求招生院校登录招生系统院校端,根据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分专业上线生源情况,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及时调整和提交分专业执行计划,计划组将对各专业执行计划进行审核。  

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投档组实施,按调整后分专业执行计划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投档;第一志愿考生退档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将再进行第二志愿考生投档;院校应优先录取投档的免试生,不得以计划不足为由拒录。  

三、有关注意事项  

各在渝招生高校及其招生层次、专业均要实行网上公示;市教育考试院已在门户网站上将其完整公布。  

无法开班的专业,在征得考生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本院校同层次、同科类进行转专业录取。  

经过签发的录取新生名册是院校录取新生、学籍管理和颁发毕业证的重要依据。录取新生名册须经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重庆市招生录取专用章后生效。招生院校根据签章后的录取新生名册,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本录取场审核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不被认可为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最终下达的各院校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